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陈耿乐)

更新时间:2023-06-08 已浏览:57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3)粤5281917   

陈耿乐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杜振宇与被执行人陈耿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917号通知书:通知你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履行(2021)粤5281民初38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强制解除你名下的保险合同,并扣划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及红利以清偿债务。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