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黄伟丽)

更新时间:2023-02-02 已浏览:60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2934

黄伟丽: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黄伟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2)粤5281293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黄伟丽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

2、结案通知书。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2933

黄伟丽: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黄伟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2)粤5281293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黄伟丽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

2、结案通知书。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