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0-02-01 已浏览:2731 文章来源: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办理并以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纸质材料;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或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需要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并尽量以邮寄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咨询请拨打0663-2935001;申诉信访事项咨询请拨打0663-2935005联系办理。

 

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