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惩“老赖” 强制执行扬法威

更新时间:2021-01-05 已浏览:13038 文章来源:原创

重拳出击惩“老赖” 强制执行扬法威

——揭阳市中院、普宁法院联合开展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

 

在全市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的关键时刻,8月28日上午,揭阳市中院和我院在普宁地区联合开展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集中精锐警力,重拳惩治“老赖”,成功拘留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专项行动由揭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立群和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雪强带队指挥,揭阳市中院和我院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和有关部门同志等40多人参加了专项行动。全国人大代表佘丹青、市政协委员庄伟敏等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全程见证监督了执行行动。

上午7时许,天色阴沉,雨水淅沥,普宁法院大院内一派繁忙景象。我院副院长罗雪强、执行局局长叶庆辉与干警对接着各个行动细节,确保各环节不出纰漏;执行干警认真核对着案件材料,想方设法掌握目标最新行踪;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做着行动前的准备工作。

8时20分,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在审判综合大楼前,揭阳市中院和我院联合行动队伍列队集结、阵形严整、整装待发、气势如虹,40多名办案干警精神抖擞、严阵以待,目光如炬、士气高昂,13辆警车依次整齐排列,警灯闪闪、威严雄壮、气氛高涨,集中拘留专项行动一触即发。行动开始前,揭阳市中院陈立群副院长作了动员部署和行动训令,鼓舞干警士气。他强调,全体执行干警要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办案,服从指挥,严守纪律,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要做到采取强制措施不手软,讲究执行谋略不慌乱,文明规范执法不越矩,同时要积极营造氛围,大力震慑“老赖”,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最后,随着陈立群副院长一声雄壮洪亮“出发……!”指令,揭阳市中院、普宁法院集中拘留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8时30分,由40多名干警组成的三个行动小组分头行动,迅速出击,剑指“老赖”。警车队伍依次驶出法院大门,冲破雨雾直奔流沙城区、下架山、里湖、云落、梅林、洪阳、麒麟等地,执行干警和法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深入市场、工厂、村居和被执行人住宅等场所,对“老赖”展开围堵拦截和突击抓捕,在普宁大地形成了执行攻坚的强大威势。行动过程中,失信被执行人有的藏在家中,有的忙于办事,有的正在上班,执行行动小组的突然到来,失信被执行人猝不及防,当场即被执行干警控制。各个行动小组干警手身敏捷,奋勇执行,风雨无阻,雨水夹杂着汗水浸湿了干警们的上衣。经过一个上午冒雨攻坚、连续作战,三个行动小组捷报频传,多名失信被执行人纷纷落网,成功拘留失信被执行人9名,掀起了联合行动阵阵高潮。其中,第一行动小组在短短1小时内,先后在下架山镇、流沙东街道被执行人住处成功抓捕了被执行人张某林和被执行人秦某平,当场宣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介绍,被执行人张某林(普宁市下架山人)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应当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为张某源付还货款40.1万元和利息以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义务;被执行人秦某平(香港居民)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应当履行偿还借款、利息及负担案件执行费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林和秦某平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一直规避执行。法院在依法调查其财产状况后,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张某源、张某林、秦某平仍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掌握张某林、秦某平行踪线索后,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法院依法对张某林、秦某平拘留15日。

本次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是揭阳、普宁两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精神,紧扣广东省高人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精心部署开展的一场大型执行专项行动。揭阳市中院和我院充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经过前期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进行细致摸排、搜寻和布控,制订周密的行动方案,组织大量精锐执行警力投入联合行动,全程突显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法院执行威慑力,有效营造了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对“老赖”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在行动当天,有3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后,慑于国家法律威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行动全面告捷,不仅掀起了全市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南粤执行风暴”活动新高潮,也充分展示了揭阳、普宁两级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必将鼓舞、激励着广大执行干警在攻坚执行的道路上愈战愈勇,迎难而上,再创佳绩,奋力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