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的装修老板,栽了!

更新时间:2023-06-17 已浏览:263 文章来源:原创

跑路的装修老板,栽了!

普宁市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

精准甄别一批刑民交叉案件

“刑案立了!黄同志,感谢你!之前误会你们了,多亏你的耐心普法,我才清楚如何更好的维权!”市民刘先生拨通了普宁市人民法院池尾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黄銮君的电话,连声向其表示感谢。

原来,黄銮君在办理刘先生、吴女士的立案登记时,发现他们极有可能遇到“诈骗”,要起诉的装修老板陈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耐心释法析理,引导他们通过最有效的途径维权,避免了一批涉众型纠纷成讼,减轻了群众诉累,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这是普宁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一句催促引起高度警觉

20227月,普宁法院以池尾法庭为试点,实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立案窗口坐班制度,将服务关口前移,深化诉源治理。

今年3月中旬,刘先生、吴女士两人一脸愁容,拿着一沓材料来到法庭立案窗口。原来,他们分别与陈某达成了装修协议,由陈某装修各自位于某楼盘的商品房。合同履行期间,陈某收取刘先生、吴女士的首期装修款后,仅对房屋一小部分墙面施工后便停工,且以各种借口催要后续装修款项。双方虽经多次沟通,但装修工程没有任何进展。之后,陈某便开始玩“失踪”。无奈之下,刘先生和吴女士来到法庭起诉陈某,请求法院判令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官,你一定要马上立案呀!除了我们这个楼盘,邻近其他楼盘50多户业主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呢!”黄銮君查阅起诉材料时,立案心切的刘先生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黄銮君的高度警觉。

为进一步摸清情况,黄銮君与两人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双方发生纠纷的具体细节。掌握实情后,黄銮君心中渐渐有了“谱”:两起纠纷有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虽然表面看起来是普通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但很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于是,她迅速将情况报告给正在窗口轮值坐班的法官郑三贵,以便能够为群众正确维权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指引。

一番沟通消除群众疑虑

“陈某与多名业主达成承揽协议,小范围表面施工获取业主信任后‘卷款跑路’,涉及人数众多,如果刘先生陈述属实,那么陈某已涉嫌诈骗犯罪。当事人走刑事报案程序,能更加经济、高效地维权。”经一番讨论,黄銮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法官郑三贵对此表示赞同,并要求黄銮君正确引导、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黄銮君立即回到立案窗口,向刘先生、吴女士提出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建议。但刘先生、吴女士坚持认为,自己的立案材料很齐全,法院应当立案。

眼看当事人情绪激动,黄銮君迅速调整思路,针对他们的顾虑,耐心解释:“如果纠纷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即便以民事纠纷立案审理,后续发现案件涉及刑事犯罪,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会中止审理,整个过程将耗费更长时间。你们先到公安机关报案,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可再进行民事诉讼。这样能最快和最大程度地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承诺“请放心,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后续如有其他问题,你们随时来这里咨询。”

至此,刘先生、吴女士终于消除了疑虑,决定去公安机关报案。

一腔真诚赢得群众赞誉

“我们的案子立案了!”黄銮君又接到了吴女士的来电,“多亏你耐心地分析案情,才让我们有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为法院工作点赞!”刘先生和吴女士先后打来的电话,让黄銮君一直牵挂的心终于放下了。

根据刘先生、吴女士反馈,目前陈某已被刑拘,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至此,这批刑民交叉的案件有了实质性进展。

据统计,今年1-5月,该院仅池尾法庭就接待群众来访970人次,办理诉前纠纷230宗,成功调解81宗,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35%以上,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赢得群众的纷纷点赞。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李妙芬、陈启何

来源: 20230617 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