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1
更新时间:2023-10-30 已浏览:15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1550号 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1550号告知选定机构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10时,经网上摇号选定南宁市言鼎欣诚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评估的受理机构,如当事人有证件证明选定的评估机构需要回避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5个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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