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2

更新时间:2023-10-30 已浏览:16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1550   

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评估勘验通知书,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定于2023824日上午10时对被执行人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凭祥市弄怀四方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凭国用(2011)0111号】及附着物的价格进行现场评估、勘验,届时你们携带能代表到场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你们不到场,不影响评估、勘验的正常进行。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