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谭志其)
更新时间:2023-06-07 已浏览:62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528号 谭志其: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楚兴与被执行人谭志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5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