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示(陈满妹)

更新时间:2022-09-23 已浏览:633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于2022530日作出(2022)粤5281刑初499号刑事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罪犯陈满妹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经查,因陈满妹于2022913日生育一女婴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对陈满妹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3日至2022927日。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