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2-05-12 已浏览:122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民初762号

罗秋妹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城与被告罗秋妹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家事案件诉讼指南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