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18 已浏览:103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5281民初3668号 许伟纯: 本院受理原告蒋朝森与被告许伟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延期开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因目前深圳疫情防控的原因而原告蒋朝森现存在常住深圳的情况,故原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30分的开庭审理予以延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5月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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