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15 已浏览:99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民初191号

王文涛

    本院受理原告陈启锐与被告王文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请求: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方文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洪成名、侯玉容(候补人民陪审员洪少霞、田志强)组成合议庭审理,法官助理许丽珊,书记员陈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1日上午10时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