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1-05-28 已浏览:16717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开门搞整顿,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我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七、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举报电话:0663-2935163

来信地址:普宁市金池路北侧普宁市人民法院

收件人:普宁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整治专班

受理举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615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普宁市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20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