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普法担当 建设法治普宁

更新时间:2020-04-30 已浏览:5598 文章来源:

 

增强普法担当 建设法治普宁

——普宁市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2016年以来,普宁市人民法院在普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主动融入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普宁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四个支撑”

普法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围绕强化组织、强化责任、强化人才、强化保障四个普法工作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普法责任制,全力构建新时期法院普法工作体系,推动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支撑。突出院党组对全院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林育胜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院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抓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明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文生为普法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由政治部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人,层层落实普法责任。

  (二)强化责任支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出台《普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把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以及信访工作全领域,立案、庭审、裁判各环节,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始终将普法工作摆在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三)强化人才支撑。将普法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充分调动全院干警普法积极性,让每位法官自觉成为普法宣传员。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实现在审判、执行、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释法答疑解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如方文彬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报告会,为普宁市兴文中学师生讲授题为“平凡因用心坚守而伟大”的专题讲座;陈莉等深入普宁市戒毒所为戒毒人员讲解《广东省禁毒条例》等相关规定,并开展面对面谈心交流;黄瑾为里湖镇妇联干部讲授题为“如何在离婚案件中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的专题讲座;蔡东平等为里湖镇初级中学全体师生讲授题为“远离毒品,做合格社会公民”的专题讲座,受到广泛好评。

  (四)强化保障支撑。2016年以来,落实普法专项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为政治部、审管办等普法宣传部门配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普法办事机构经常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并及时收集和整理普法工作的档案材料。

 

抓好“三项教育”

普法素养更加扎实深厚

  (一)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教育。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审判委员会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工作。

  (二)抓好宪法、党性学习教育。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工作方案,邀请专家学者到我院上宪法专题辅导课。组织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全体干警在线学习宪法,参加宪法专题考试,选派干警参加普宁市“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增强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邀请普宁市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团成员、普宁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黄旭群为全院党员干警作专题党课报告。选派干警参加揭阳市中院举办的“揭阳市法院系统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一等奖。选派陈泽楷参加普宁市“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主题演讲比赛并获得一等奖。贯彻落实揭阳、普宁市委,揭阳市中院关于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等人的恶劣影响会议精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抓好学法普法常态化教育。健全日常学法普法制度,推进全体干警学法制度化、经常化。在12月4日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宣誓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领誓,全体干警参加宣誓,并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按计划完成“学报告学法规”知识测试及宪法学习考试,学法覆盖率、合格率达100%.把法治教育纳入干警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2016年以来,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培训1000多人次,提高广大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贯穿“三条主线”

普法内容更加专业权威

  (一)将普法贯穿司法办案主线。司法办案是法院履行审判机关职责的过程,也是面向社会以案释法普法的过程。我院充分发挥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优势,把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教育资源,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2016年至今年4月底,全院共受理案件24713件,审结20890件;结案率、上诉率、发改率等多个核心指标全面达标。一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腐败犯罪、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犯罪等案件5950件,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39人,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二是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12439件,改善普宁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运用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设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专栏、与今日头条签署精准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合作协议等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将普法贯穿司法公开主线。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流程公开等形式,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传递司法过程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进网上庭审直播。通过实时直播,全方位、可视化地展示司法面貌,让法庭审理成为普法课堂。2017年12月20日,首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上庭审直播,截至2020年4月底,共开展庭审直播566场次,总观看量超过31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天天有直播,人人有直播”。二是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截至2020年4月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8582份,通过裁判文书上网,为群众了解法律、搜索相关类案提供便利,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和判例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三是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开通审判流程查询渠道,案件立案审判等关键节点信息均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四是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016年以来,组织网络拍卖309次,成交金额达5.86亿元,网拍率100%。

    (三)将普法贯穿法治教育主线。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12月4日宪法日举办宪法宣传暨公众开放日活动,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举行打击毒品犯罪普法宣传活动,配合揭阳市中院在普宁市区举行判处死刑的重大毒品犯罪分子集中宣判活动,联合普宁市公安局到普宁市戒毒所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联合普宁市关工委到里湖镇初级中学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讲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召开公开宣判大会2场次,彰显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在“4·15”国家安全日前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集中介绍“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国家安全知识,促进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在“3·8”妇女节,组织法官开展婚姻家庭法律宣讲,举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讲座,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创新“两种形式”

普法实效更加生动丰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紧扣时代发展要求,创新“线上+线下”两种普法形式,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一)强化线下载体宣传。一是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及时总结、编发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解决执行难等专刊和典型案例,共编发扫黑除恶专刊15期与执行(案例)专刊17期。组织干警积极撰写审判执行案例,向《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裁判者说》等刊物、栏目推荐案例135篇,被揭阳市中院采用32篇。印制刑事、民事等诉讼指引、举证须知等普法宣传材料,供人民群众免费取阅,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介绍各种法律知识。二是依托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在人民法院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凤凰网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和揭阳日报、普宁电视台等集中宣传报道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司法正能量。近期,通过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等在当地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开展报道,展示法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法治普宁、平安普宁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4年多来,普宁市法院共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普法宣传稿件98篇, 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省级媒体刊用9篇,市、县级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刊载88篇,社会各方反映良好。三是做深做实关键节点普法宣传。围绕全国两会、省市党代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揭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文浩莅临我院讲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为全院干警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普宁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专题报告。联合揭阳市中院在普宁地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重拳惩治“老赖”,弘扬法律权威,《揭阳日报》、普宁电视台全程跟进报道,社会反响良好。做好选题策划,开辟“党建引领”“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等专栏,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形成声势。四是突出大要案的普法震慑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沟通协作,对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审判情况,依法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审理多宗防疫期间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洪、李某仔、李某鑫有期徒刑12年、6年10个月和4年,并处3万元至60万元不等罚金。其中,张某洪利用疫情实施诈骗金额242万元,《人民法院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对该案作了重点宣传报道,有力地震慑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分子。依法审判被列为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十大案件之一的陈某吉等17人涉黑案,判处主犯陈某吉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理期间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案庭审,《揭阳日报》在第一版专门报道,营造良好普法教育氛围。罗雪强副院长参加揭阳市委政法委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就陈某吉等涉黑案件审理情况作了专门介绍,充分展示我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显著成效。2016年以来,普宁市法院共召开公开宣判大会8场次。

  (二)推动线上普法服务。一是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线上功能。打造全新的综合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服务网与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等服务设施无缝对接,并且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引进诉讼服务一体机、法律援助自助终端,开通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平台,截至2020年4月底,审核通过网上立案2443件,跨域立案12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拓展自媒体宣传矩阵群。大力拓展法院官方微信、门户网站的建设,入驻政务头条号、天平阳光移动宣传平台,全方位升级扩容媒体矩阵群,实现与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打造宣传与信息化高度融合新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新需求。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集中曝光“老赖”,其中在揭阳日报微信公众号推文收到40万以上阅读量。三是升级电子普法方式方法。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法院(人民法庭)门口电子显示屏、电梯间电子宣传栏等开设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普法信息、图片和视频资料,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

 

突出“三个坚持”

普法担当更加坚定务实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普法。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法院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党纪党规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统筹起来,与关爱群众联系起来,同步推进、同向发力,互相融合、相互促进。全面规范新闻宣传、学术研讨、对外交流、培训授课等活动,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想和言论,自觉在重大疫情防控、重大案件审判和重大斗争一线面前,锤炼党性、担当作为、接受考验,永葆法院干警的初心使命。

  (二)坚持以文化涵养普法。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结合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围绕政治建设、执法办案、司法改革等主题,加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调研。2016年1月,建成揭阳地区首家法院院史馆,图文并茂记录普宁司法事业65年变迁历程,使之成为法治文化传承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和主要阵地;2017年1月完成《普宁法院志(1949-2015)》重修,全志跨度66年,约25万字,生动勾勒出普宁司法事业光辉历程,具有存史、资治、育人的重要普法功能。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1月摄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普宁市人民法院光辉历程》宣传片等法治文化作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文化建设。选派干警参加省高院《民商事不予受理及驳回起诉的规范化研究》重点课题调研,该课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度全国统计分析重点课题优秀等次,被广东省高院评为当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选派干警参加省市演讲、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其中林嘉伟在全省法院“做合格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全省三等奖、揭阳市一等奖;陈泽楷在全省法院“深入学习邹碧华·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全省优秀奖、揭阳市二等奖;蔡东平、陈泽楷在揭阳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中获得二等奖;庄雅莉在揭阳市“向国旗敬礼、做贤德之人”征文比赛中获得青年组三等奖;张日立在普宁市“追梦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三)坚持以联动拓展普法。努力打造“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便民服务,引入律师、家事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主体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主动与司法局对接,落实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指派辩护律师。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探索律师事务所指派资深律师参与接访。联合市综治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15家单位召开普宁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次全体会议,聘任家事调解员,积极参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工作。2019年11月,联合普宁市普法办等到法院开展普宁市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70名领导干部全程旁听了陈某雄、马某茂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庭审,对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联合普宁市司法局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63名,充分发挥陪审员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发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权威。

  2016年以来,普宁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广大干警精神面貌和法律素养明显提升,顺利完成普宁市委及上级法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集体和典型个人。其中,普宁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二等功,民三庭、执行局荣立集体三等功;郭树雄被授予“全国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方文彬、黄琼懿荣立个人二等功;郑三贵、刘炜斌、陈群生、吴燕琴荣立个人三等功;黄夏湖在全省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受到个人嘉奖;方文彬被普宁市文明委授予“普宁贤德人物”荣誉称号;刘炜斌先后被共青团普宁市委、普宁市委组织部授予“普宁市优秀团干部”“普宁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林嘉伟、黄艺程在全省法院初任司法警察岗前培训班被授予“训练标兵”称号。

 

来源:《揭阳日报》(2020年4月30日08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