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张增光)
更新时间:2025-07-23 已浏览:485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5281执1456号 张增光: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张增光罚金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5281执145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结案通知书。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