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普宁市塑料八厂、杨林通)
更新时间:2025-07-03 已浏览:13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5281执827号 普宁市塑料八厂、杨林通: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锡波、普宁市塑料八厂、杨林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281执827号评估勘验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定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时对被执行人杨锡波名下位于普宁市锦绣园33幢A座地下层及1-4层(不动产权证号:C6870340)的房产的价格进行现场评估、勘验,届时你们携带能代表到场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你们不到场,不影响评估、勘验的正常进行。 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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