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诉讼费待退费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
更新时间:2025-05-30 已浏览:5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请(2022)粤5281民初878号原告普宁市晟宇贸易有限公司、(2022)粤5281民初2885号原告林随钗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供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退费账户确认书并由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黄法官,电话:0663-2935096;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普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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