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示(黄婵卿)
更新时间:2025-04-09 已浏览:474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示 被告人黄婵卿犯赌博罪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粤5281刑初841号刑事判决,对黄婵卿判处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判决已生效。2025年2月21日经揭阳市人民医院医学鉴定,罪犯黄婵卿的诊断结论:食管鳞癌放化疗后。2025年3月1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组织审查意见: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的规定,罪犯黄婵卿系所患疾病食管鳞癌放化疗后属于严重疾病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对黄婵卿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2日。 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2935132,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普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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