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公告送达(张秋波、杨立君)
更新时间:2025-04-09 已浏览:39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保758号 张秋波、杨立君: 我院执行执行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申请人张秋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4)粤5281执保758号询价结果告知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申请人张秋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已查封的被申请人张秋波与案外人杨立君名下共有的位于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侧新时代华庭E幢1102室的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930357号、粤房地共证字第0078966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进行定向询价。该局经函询评估公司,该房产的询价结果为住宅基准价格人民币(下同)475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39.27平方米,故该房产询价价格为661950.31元。 现将询价结果送达你们,并以该价格作为参考价,以确定网络拍卖的起拍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