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陈锐龙、陈灿荣、陈佩容)

更新时间:2024-07-22 已浏览:57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保441号

陈锐龙、陈灿荣、陈佩容:

我院执行申请人方玉龙与被申请人陈锐龙、陈灿荣、陈佩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4)粤5281执前调306号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

告知如下:

你们收到本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

确定的义务。如有和解意向的,应当积极与申请人达成有效

和解协议。主动履行完毕的,可节约执行成本,避免被采取

强制措施,并可申请出具自动履行证明。

经督促未履行或未达成有效和解协议的,本院将强制执

行,并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

曝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

决、裁定罪或其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024)粤5281执前调3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

下: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以402660

元及利息、执行费等为限)。

二、上述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扣

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

3年。

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

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