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新化天瑞矿冶有限公司、刘典平、李臻、蔡荣波、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修水县布甲钨矿)
更新时间:2024-03-12 已浏览:929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恢59号 新化天瑞矿冶有限公司、刘典平、李臻、蔡荣波、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修水县布甲钨矿: 申请执行人陈福平与被执行人新化天瑞矿冶有限公司、刘典平、李臻、蔡荣波、江西华世投资有限公司、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武宁县华源锑业有限公司、修水县布甲钨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2023)粤5281执恢59号议价结果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福平与被执行人新化天瑞矿冶有限公司、刘典平、李臻、蔡荣波、江西华世投资有限公司、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武宁县华源锑业有限公司、修水县布甲钨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江西华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弘达矿业有限公司22%的股权拟进行处置。现申请执行人陈福平与被执行人江西华世投资有限公司经过议价,一致确认以20000万元作为上述22%股权的参考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