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罗楚雄、邱育武)
更新时间:2022-11-14 已浏览:1003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163号
罗楚雄、邱育武: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罗楚雄、邱育武罚金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163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罗楚雄、邱育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163号 罗楚雄、邱育武: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罗楚雄、邱育武罚金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16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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