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善断家务事 春风化雨暖人心
法官善断家务事 春风化雨暖人心 ——普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侧记 2017年9月29日下午,再次见到秦某时,他身着米灰色的确良,梳了个油光锃亮的背头,轻拄拐杖倚在里门,伸着颤颤巍巍的右手,精神矍铄,笑容可掬。黄春燕法官见状,三脚两步,上前紧握他的双手说道:“老秦,节前院领导委托我来看看你,这是一点慰问金。我们今天特地来进行家事案件判后回访,现在生活起居怎么样?” 秦某怯怯地答道:“都好!都好!”这位年过花甲的汉子,一时竟有点手足无措,笑容满面,脸上的皱纹像波浪一样漾向鬓角的白丝,一道道褶皱又似乎在诉说这位上门女婿坎坷的过往。 20世纪90年代,秦某与同村许氏在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子,加之许氏与前夫生育两个孩子,四个孩子由秦某与妻子共同抚养,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由于家境贫寒,子女众多,秦某只得长期在东莞打工挣钱养家,一直到2015年退休才回村居住。当年底,因继长子娶妻礼金问题,秦某与岳父产生了分歧,岳父一怒之下将他逐出了家门,村委房亲居中劝和无效,秦某只得再次离家,经亲友介绍到印染厂当清洁工。2016年11月底,秦某岳父因病去世,本欲回乡奔丧的他,因无人报丧,无人接送,礼数不周,耽误了送丧料理后事。本愿尽弃前嫌的许氏及子女,再次加深对秦某的误会,更不愿意接纳其回到家中。2017年3月19日,秦某在打工处因行走不稳不慎跌倒,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家人虽经村委亲朋告知也未到院照料。尔后,秦某虽办理出院,但也落下中风偏瘫,行动不便的后遗症。病后他失去工作,无家可归,无法自理,贫病交加,只能依靠在家兄弟照料,艰难度日。 2017年6月19日,中风偏瘫的秦某具状向普宁法院起诉子女要求其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案件由家事法官黄春燕副庭长承办。受案之初,黄法官通过阅卷、送达、走访了解到本案涉及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只要查实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直接判决子女履行义务,结案亦是于法有据。然而,黄法官明白,本案属于典型的家事案件,具有较强的伦理性,且所涉的家庭矛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自2015年以来,经村委宗亲多次规劝,法院驻村干部反复调解,仍难以破解家庭矛盾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径行审判,恐怕不仅秦某得不到妥善安置,反而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激化新的矛盾。反之,如果处置得当,不仅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隐私,修复受损家庭,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教益。 6月份以来,经综合研判案件事实后,黄法官多次走访基层村委,联系资深的家事审判特邀调解员,明晰关系,拟定方案,决心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解决深层矛盾。万事开头难,起初,别说座谈调解,就是把人凑在一起都显得剑拔弩张。合议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只能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向各方分别申说是非,权衡利弊,终于促成座谈。反复多次的座谈会,仿佛一场拉锯战,拉扯着亲人之间脆弱的情感。第一次的纠缠谩骂,第二次的冷嘲热讽,第三次的一言不发,第四次的相对垂泪,苦口婆心的劝说终于让子女们认识到赡养父母乃是法定而神圣的义务,他们主动联系黄法官表示愿尽孝道。于是金秋的九月,矛盾变成温情,阴云变成晴天。这才有了回访时,笑脸相迎的秦某;旧屋下,修复如新的亲情。 家事调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相较于许多大要案,它普通而琐碎,没有既定模式,没有庭审威严,甚至连裁判文书都没有。然而,它却是家事审判改革的一个缩影,春风化雨暖人心。也正如黄法官所说:“家事审判不仅仅是审理案件,更为关键的是捋顺人心。”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修复一段受损的亲情,完善一种止争的方式,敦睦一份桑梓的情谊,是普宁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的不懈探索。普宁法院将继续把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家事审判重要职能,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切实保障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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